**获取
房地产开发资质**
* **资质类别:**一级、二级、三级
* **申请条件:**
* 注册资本金:一级
≥5000万元;二级 ≥3000万元;三级 ≥1000万元
* 注册地:广西自治区
* 技术负责人:取得执业资格满2年
* 中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 实绩要求
:一般按开发10万平方米计
*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资质申请表、章程、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2. 受理审查(自治区住建厅)
3. 现场核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4. 资质审批(自治区住建厅)
**升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 **升级条件:**
* 满足获取资质的条件
* 实绩符合升级要求(具体实绩要求见《指南》)
**申请流程:**与获取资质流程相同
**维护房地产开发资质**
* **年审:**每年3月底前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进行
* **延续:**资质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申请延续
* **变更:**资质变更(如名称、地址、负责人等)需及时申请
**注意事项:**
*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 实绩资料真实有效
* 按时年审和延续资质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获取指南全文:**
用户可通过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官方网站或广西住建厅官方网站下载《广西房地产开发资质指南:获取、升级和维护》全文。
**温馨提示:**
房地产开发资质是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必备的资质,希望各位从业人士按照《指南》要求规范操作,确保资质管理合规有效。